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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聯合法律事務所的現況與未來

◎李明仙律師88/07/23

   

  大眾聯合法律事務所兩歲了。

    八十六年五月初,本人因堅持律師是在野法曹,負有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使命,應誠實執行職務,故經營律師事務所並非作生意,乃「限量收案」以確保辦案品質,但因案源甚多,每日須花甚多時間勸導當事人息訟、不必訴訟或不必請律師的理由,或轉其他風評良好之律師,然甚多當事人每每不能諒解,甚至找其他律師處理而結果不如預期,正陷入是否請受律師,走傳統事務所經營方式之困擾並深以為苦。正巧時任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鄭勵堅來電,謂赴美文化交流訪問一個月後,面對堆積如山之工作,突興辭職轉任律師並再赴美短期進修念頭,希望能進一步與本人深談轉任律師及合作之可能性,本人對鄭檢察官操守廉潔、剛正不阿,戮力從公之精神,深表佩服,然僅止公務上往來並無私交,濾及如僅二人合作,果對事務所經營理念有所歧異,倘僵持不下,恐無法解決,且鄭檢察官已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邀請前往訪問研究,計劃於辭職後前往半年研究智慧財產權法相關問題,顯然二人合作經營事務所變數甚多,遲疑中告以是否能請其找本人離職前之同事即精通民、刑事、民事執行、為人中肯平和之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也是鄭勵堅同期同學之李林盛一起談談。

    李林盛法官於本人調福建金門地檢署檢察官時,接本人民事庭工作,本人在民事執行處工作甚久,商得其同意與其刑事庭工作互調,而法院分配之宿舍二家緊鄰,來往密切、私交甚篤,本人當律師後,為避免誤會、困擾即未來往,李法官之前並無離職念頭,但手上有上百刑事案件,其中某一重大刑案,檢察官起訴求處死刑,人犯在押,卷宗堆滿櫃子,卻未停分新案,看完一遍須數月,如專心處理該案,其他案件不僅無法進行,數月後未結案件勢必暴增,依當時每件八個月之辦案期限,

    顯會失控,正兩難間,經鄭勵堅邀請同意於下班後談談。當晚三人相談甚歡,由於對事務所經營均認非以賺錢為主要目的、律師不可顛倒是非黑白,故達成同意承受李明仙律師事務所之舊案及債權債務、行政工作輪流擔任、基本待遇相同等共識,並請本人進一步籌備新事務所及擬定相關步驟規範後再行討論。會後二人並各提出辭呈;鄭勵堅以出國進修為由,依慣例旋即獲准,於七月一日離職;李林盛因院長、同仁之慰留,一波三折,遲至七月十一日才離職,事後法院為解決李林盛律師上開所述某一重大案件由何法官接辦,竟同意承接法官停分新案三個月,據李律師事後稱如果當初有如此優渥之條件或僅同意其停分新案一個月,肯定還繼續當法官,就沒有以後的「大眾」了。

    籌備期間緊湊而繁忙,本人有舊案待處理、新案待討論、研究,二位同仁則公務纏身,經多次討論,首先敲定事務所之命名,依李林盛律師之建議命名為「大眾聯合法律事務所」、至六月初決定以新竹市中正路富邦大樓五樓整層為事務所所址。並確認二人離開公職前不可荒廢公務,由本人全權負責承租、裝潢、辦公室規劃、事務所遷移、開幕酒會等前置工作之準備,在行政能力甚強之得力助手陳怡鳳幫忙下,終於順利在七月一日遷入新址辦公,並於七月二十三日如期由李林盛律師負責舉行盛大且隆重之開幕酒會。

    由於鄭勵堅已獲邀赴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研究,並計劃於八十六年九月一日前往六個月研究智慧財產權法相關問題,基於當事人利益及行政工作延續考量,事務所之財務由李林盛律師負責,其餘行政工作如所長、行政管理、法律事務等均由本人處理,案件處理則偏勞李林盛律師,本人並陸續制定「員工工作規則」、「員工請假規則」、「員工核薪要點」、「員工績效獎金核發要點」等,力求事務所經營之穩定及制度完備,等待鄭勵堅八十七年二月底返國後衝刺。意想不到八十六年十二月間台灣新竹地方法院由民事庭調民事執行處法官耿淑穎來電稱:現在工作量太重,身心無法負荷,想到「大眾」工作。經以有何期望或條件?並告以依合夥契約未經鄭勵堅同意,恐無法如願。豈料一向有女人細密、男子豪邁著稱,曾任職台灣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多年之「耿哥」,竟回稱沒有條件,如你跟李林盛沒有意見,就把鄭勵堅美國電話給我,我來聯繫、解決。幾天後即敲定向法院遞出辭呈,合夥契約根本來不及討論,讓法院同仁久久無法置信,何以從未說過要離職即將派庭長的耿淑穎竟說走就走,到事務所時鄭勵還未返國,如此細膩果決展現其過人之處。耿淑穎律師由檢察官調法官時辦刑事兼治安法庭,與本人同一辦公室,盡職負責,由從未使用電腦到數天內打出一份判決,從此運鍵如飛,毅力驚人。

    八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鄭勵堅律師學成歸國,事務所律師在新竹地區係最多、最堅強的陣容,有同道稱本所其他成員均係庭長、主任級,本人當所長相當法院院長。然在新竹地區所承辦之案件仍是傳統訴訟案件居多,園區案件仍大體由台北大型律師事務所承辦,鄭勵堅律師在美所學智慧財產權法、運動法等,回國後苦於無法發揮所長,而原預定前往玄裝大學專任教職而請辭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工作之許美麗,又因學校承諾有變僅能兼任教職,有意願至「大眾」工作。故鄭勵堅於八十七年九月一日前往台北立言法律事務所工作,行文至此希望鄭律師能大展鴻圖,而許美麗律師亦於同日前來本所工作。許美麗律師係政大博士,雖任職檢察官多年,然平日民事未曾偏廢,碩士論文係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法律問題研究,博士論文係股東代位訴訟制度之研究,精通英、日語,其他專門法學領域如營業秘密保護涉獵亦多,事務所能承接案件之領域更廣。

    八十八年一月間起,本所制度已大體完備,每月承接案件大幅成長,為確保辦案品質,積極參與公益工作,乃再高薪增聘請優秀律師王彩又及傑出法律系助理張憶雯等,目前本所共有律師五人、助理五人,係新竹地區最具規模的事務所,更為了服務非法律專長之一般大眾,了解正確法律觀念,介紹新修訂或制定之法律,略盡律師之社會責任,決定出版大眾法律會訊,免費贈閱,並由許美麗律師負責主編,於大眾法律事務所二週年所慶時,發行創刊號,以季刊方式定期出版,期能以較通俗顯淺文筆,對犯罪及訴訟預防工作盡一份心力。

    大眾聯合法律事務所兩歲了,但它僅係一個在襁褓中的嬰兒,需要大家的灌溉與愛護,期望它能夠茁壯、長大。(本文於96年10月31日就日期有誤部分修正)